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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伙制对私募股权基金的会计及税务处理的问题研究论文

发布时间:2023-05-23 09:21:01 文章来源:SCI论文网 我要评论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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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摘要:随着居民储蓄的快速积累,居民的投资需求明显增加,基金行业的市场规模逐渐扩大, 在这个背景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非常受到市场投资者的青睐,但是由于缺乏对于相关投资基金的 管理规范,尤其是对于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会计和税务处理,没有能够明确其中具体的操 作细则,所以就存在一些问题。本文结合当前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会计和税务处理的实际 问题进行分析和研究, 并提出了一些优化建议。

  关键词:合伙制,私募投资基金,会计处理,税务处理

  私募股权投资是一种针对特定对象而设立的 一种投资基金,并不是公开发行的,所投资的对象 也不是上市公司,这些投资基金一般会按照契约 制,或者是合伙人或者是公司制的方式来进行管 理,按照法律的要求和规范来进行合理的投资。由 于我国的金融市场起步较晚,发展较快,所以就出 现了一些形式多样的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,这就 增加了金融监管的难度,要促进其健康发展,就需 要进一步规范其会计和税务处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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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一、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

  私募股权投资是对非上市的一些公司进行针 对性的投资,采用的是非公开发行的形式来进行 资金的募集,这种投资基金属于具有增值服务的 非证券性的资金,通常包括创业投资基金和产业 投资基金等基金类型。这些基金一般是根据国家 的法律规定而组建成立的,并且通常是采用合伙 制或者公司制的形式来进行组织管理,随着金融 行业的快速发展,这些基金种类也逐渐得到了丰 富和完善,形成了多样的金融产品和投资基金。

  合伙制的管理方式相比于基金制的管理方式有 一些明显的区别。一是合伙制的投资基金能够更 加灵活地进行投资,可以采用多种的投资方式,包 括产权投资、实物投资和货币投资等投资类型, 还可以采用劳务投资等投资方式,有利于获取更 大的经济利润和创新管理方式。二是合伙制的管 理模式能够有效避免公司制的基金容易出现的一 些问题,包括会存在股东分配相应的收益问题,由 于公司制的股东会分取一些相应的利润,并且还 需要缴纳这些利润所对应的税负,通常来说就是所得税,这样对于很多股东来说就需要交双重的 税,税负比较重。在合伙制的模式下,就能够有效 地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,从而能够有效地减少投 资人的税负。三是采取合伙制的投资管理模式,能 够有效地采取激励措施,具有较高的灵活度,并 且能够结合实际情况来科学地进行利润和资金的 分配,而不需要严格地按照相对应的投资比例来 进行分配 [1] 。

  合伙制的基金管理方式具有明显的优势,也 符合当前时代发展的特点,有着很大的发展潜 力。具体来说,合伙制的股权投资基金,通常都满 足以下要求。一是这些投资基金都是由有限的合 伙人分别实缴资本筹集资金的;二是在进行投资的 过程中,合伙人需要优先地进行利润的分配,并优 先地获取回报;三是要在有限合伙人获取优先回报 的基础上,进一步对普通合伙人和管理人来支付 相应的报酬;四是投资基金的剩余收益可以由普通 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来进行分配。

  二 、当下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存在的问题

  ( 一 ) 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健全

  任何企业以及企业名下的活动都是应该在法 律的允许下进行。因此,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作为一种新型的筹集资金的方式,也应该符合法 律的要求。但是由于这种筹集资金的方式在我国 运行的时间还较短,因此,我国的现行法律在这方 面的管理上还存在一定的漏洞。但是,这种方式具 有操作简单、利润分配灵活等特点,因此,这种方 式在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当中的发展也是必然的 一种现象。但是在发展的过程中,必然会出现很多问题,这就需要我国相关的部门来完善相应的法 律法规,以此来保障这项筹集资金的方式能够在 我国得到广泛应用,以此来促进我国各企业的快 速发展。

  ( 二 ) 投资合伙人缺乏完善的管理机制

  企业任何活动都需要在一个明确的管理制 度下进行,尤其是这种由多家企业共同完成的活 动,更需要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制度,这样才能够 确保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正常运行。但是,由于 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是由多家公司共同完成的, 所以导致有多个领导者,这就导致管理机制在制 定起来存在一定的困难。但是,如果没有一个完整 的管理机制,就会导致整个投资过程处于一个混 乱的状态。因此,在进行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之前,就需要由各位合伙人选取出一名领导者,然 后由大家共同完成整个制度的划分工作。但是, 在现实的投资过程中,大多数人往往忽略了这个 过程,所以导致后续的工作出现了很多的问题,效 率也受到了明显的影响。并且还需要做好责任的 划分工作,这样才能够保证整个过程有条不紊地 进行。

  ( 三 ) 没有专业的人员进行投资管理

  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也是一种投资的方式,因此,也需要专业的人员来进行投资的管理 工作,否则会使最终的效果大打折扣。但是,由于 投资管理是一个专业性极强并且综合性较强的专 业,因此,在大多数公司企业当中,尤其是中小企 业当中,如果负责投资管理工作的人员专业知识 储备不足,就会导致投资过程受到影响。但凡投资 都是有一定风险的,因此,就需要企业进行投资管 理的人员具备较强的风险意识,但是,大多数人员 综合能力较差,无法满足公司发展的需要。投资管 理人员的专业性高低也会极大地影响到合伙制私 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最终成效,但是大多数企业还 是由于实力、资金等各方面原因导致聘请不到专 业的人员来进行这方面的工作。这也是合伙制私 募股权投资基金存在比较严重的一个问题。

  三 、基于合伙制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会计 处理

  ( 一 ) 长期股权投资与金融资产

  在进行股权投资的过程中,有些股权具有明 确的市场价格,有一些非上市公司其股权却没有 明确的市场公开价格,这种情况下就存在着两种 会计处理的方式:一种认为应该在这种情况下, 将其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,因为这种情况符合长 期投资的要求;另一种处理办法则是将其以公允价 值计价,或者是采用其他的估值方法来确定其价 值,从而将其作为一种金融资产,计入当期损益。 由于没有明确的制度、规定和管理细则,所以就存在一些实际操作上的问题。针对这个问题,实际上 应该紧密结合投资的实际情况,来确定其处理办 法:一是要考虑投资的目的,基金投资一般是为了 获取经济效益,而不是要实现投资的股权增值;二 是要考虑转让交易和回购情况;三是要考虑投入时 间,应超过 12 个月;四是要充分考虑公允价值, 及时了解企业的发展情况和当前的实际情况,从 而来确定具体的处理办法。综合这些因素,可以认 为这种投资方式属于长期股权投资,不应该将其 列入金融资产 [2] 。

  ( 二 ) 成本法与权益法

  在采用长期股权投资方式来进行会计核算的 过程中,经常需要考虑这些非 IPO 项目,到底是应 该采用权益法,还是应该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。在 对实体企业进行投资的过程中,由于这些基金很 可能需要较大的股份比例,进而有可能会实现对 被投资企业的管理控制,还有一部分具体的项目 可能由普通合伙人来负责管理,普通合伙人在股 权投资基金企业的占比较少。综合上述的因素,被 投资企业与私募投资企业之间的关系是否应该认 定为进行控制管理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。由于 普通合伙人与基金是两个相对独立的个体,虽然 普通合伙人享有一定的新的控制权限,但是并不 能够直接影响公司的财务投资,进而就不应该将 其作为权益法核算的标准,而是应该采用成本法 来核算。也就是说,对于被投资企业不管基金占到 企业的股权比例有多大,都应该是采用成本法来 进行会计核算。

  ( 三 ) 收益分配

  在进行投资的过程中,需要考虑到获取收益 的分配问题,一般来说在投资项目具体取得收益 之后才能进行分配,还要进行每年的核算,需要充 分考虑后期项目盈利还是亏损的问题,是否会影 响当期的利益分配,是否需要支付委托费和基金 管理费等需要从现有的收益中扣除的项目。在进 行利益分配的过程中,由于没有具体的管理制度 和要求,所以就主要是按照合伙协议中的要求进 行具体分配,而在没有投资利润的情况下,一般不 予分配。在获取投资收益的过程中或者是项目退 出之后,需要首先考虑将收益和本金给投资者退 回,当有新的投资机会和投资项目出现时,所对应 的各项费用也应该由具体的投资人来进行承担。 所以要进行科学合理的投资收益分配,必须要充 分考虑项目收益分配的情况。

  四 、基于合伙制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务 处理

  ( 一 ) 先分后税

  基于合伙制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,在对被投 资企业进行投资之后,需要从被投资企业获取具体的投资收益,并将这些投资收益进行具体的分 配。还需要按照税法的要求来缴纳所得税,当前我 国已经出台了一些具体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管 理办法,指出可以按照先分后税的原则来进行税 务缴纳。在这种情况下,这个政策一旦落实,就会 影响这些基金的税收管理,并且需要税前扣除这 些收益,也会对其投资管理产生一定的影响,但是 当前还缺乏规范的管理标准 [3] 。

  合伙企业中的每一个合伙人都是自然人,也 都是纳税人,都需要缴纳对应的税费。法人也需要 缴纳税费。所以在实际进行税收转让的过程中,应 该按照先分后税的原则来进行纳税,如果亏损则 可以用下一年度的收益来进行填报,但是不得超 过 5 年的时间期限。

  针对这些具体的要求,就可以发现合伙企业 的税务处理会存在一些具体的问题,如没有明确 税前能否抵扣合伙企业的效益,而且分红的收益 是投资基金的主要资金来源,但是如果这些投资 基金不能够以企业收益的形式来进行计算,而是 需要作为投资者个人的收益,并且需要计算纳税 额,那就会影响到企业合伙人的收益,使得本应获 得的红利和利息都受到很大的影响,这些都是需 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。

  ( 二 ) 亏损弥补政策

  根据税法的要求,如果一个企业出现了亏损, 可以用下一个年度的经济利润来进行弥补,但是 最长的时间不能超过 5 年,还可以逐年弥补。但是 当前的政策并没有能够明确这个具体的要求,只 是规定了生产经营的合伙制企业和个人独资公司 可以通过这种方式少交税,没有能够明确在投资 的过程中所形成的投资收益是否可以根据其投资 亏损与投资收益来进行弥补。这也会影响这些基 金的持续健康发展。

  五、对于合伙制在私募股权基金上产生的问题 的相关建议

  ( 一 ) 需要做好不同合伙人的利润分配工作

  由于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由多个企业 共同完成的项目,而进行这个项目的首要目的就 是获得收益,因此,就需要做好各企业的利润分配 工作,这样才能够使项目圆满地完成。在现实生 活中,因为分红不合理而引发矛盾的现象并不少 见,尤其是在企业的商业合作当中,一旦出现分 红不均的现象,就会使得企业之间的关系受到影 响。而且很多企业都是长期合作的伙伴,因此更 需要做好利润的分配工作,这样才能够达到合作 共赢的效果。在进行利润分配过程中,分红的多少 有很大一部分都取决于投资金额的多少,因此,在 合作之前,各企业就应该谈好利润分配相关的工 作,防止日后出现问题。一旦涉及金钱,就需要各位投资者重视起来,做好合同,利用法律来保障各 位合伙人的权益,防止日后出现变故。

  ( 二 ) 建议国家出台相应的政策来保障合伙人 的权益

  法律是保障民众权益最方便的武器,而合伙 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作为当下非常便捷的投资基 金方式,国家也应该出台相应的政策,以此来保障 各位合伙人的利益,这样才能够推动这项模式在 企业当中的发展,以此来促进我国经济的进一步 发展。但是,我国法律体系还不够完善,因此就需 要相关立法部门及时修改补正,以此来保障各合 伙人的权益。由于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方 式涉及的人数比较多,因此,也会存在一些不法分 子利用这种方式来非法获利,建议国家严厉打击 这类非法行为,为各企业的投资基金保驾护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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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 三 ) 做好私募股权基金的风险评估工作

  企业在进行各项目之前都需要做好风险的评 估工作,这样才可以尽可能地减少企业的损失。合 伙制私募股权基金虽然具备门槛低、程序相对简 单、管理灵活等多种优势,但是同时也存在较高的 风险。因此,各企业在进行投资之前,必须做好相 应的风险评估工作,这样才能够确保企业在投资 活动当中获得较大的保障。首先,企业需要选择专 业的风险评估人员来进行项目的评估的工作,评 估工作人员的专业与否会很大程度上影响到公司 的盈利情况,因此,在人员的选择上,公司需要做 好把关。其次,进行风险评估工作时,也需要做好 合伙公司的信誉调查工作,来确保合伙人的可信 程度,进而决定公司投资的多少,以及与其他合伙 人合作程度的深浅。风险评估也是合伙制私募股 权投资基金运作中非常重要的一步。

  六 、结束语

  当前我国的法律对于相应的基于合伙制的股权 投资基金的税收管理制度,还存在着一些不够明 确的地方,会影响到相应投资基金的健康发展,所 以需要税务部门积极地采取措施,研究明确的管 理规范。由于这些基金公司与传统的合伙制企业 和公司存在着一些明显的组织结构的差别,其运 行方式也有较大的差别,这就对其税务处理和会 计核算都提出了很多不同的要求,因此需要进一 步结合法律来研究解决这些现实问题,推动相应 行业的持续发展。

  参考文献

  [1] 周凤娥.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会计及税务处理[J].中国外资,2021(6):80-81.

  [2] 孙卉.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财务核算及税务处理的探究[J].中国管理信息化,2021.24(2):163-164.

  [3] 徐麦君.关于合伙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税务处理的分析[J].经贸实践,2018(22):133.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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